商丘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行政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抓好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1号)及《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商人社办〔2020〕2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我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注册工作
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注册是继续教育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好注册对继续教育开展、学习任务完成、证书打印具有保障作用。继续教育注册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用人单位注册、继续教育基地注册、主管部门注册。不参与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无处登记,电子证书无法打印;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学时初审,主管部门无法进行学时审核。各单位要把继续教育注册做为重点,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注册工作。注册平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hnzjgl.gov.cn)。原来已经注册者不再注册。注册技术服务电话:400-9699-636。
二、要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一)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奋斗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学习内容;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公开课新增疫情防控专题,主要围绕新型冠状肺炎预防、新型肺炎科普、疫情热点等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全部在线学习,共有四个学习平台可供学员选择,可见有所不同,学员可登录任何一个网络平台学习,学时均可登记。四个平台分别是:1、河南专技在线(网址:hnzj.ghlearning.com/服务热线:4008370611);2、大豫专技网(网址:hnzj.haust.edu.cn/服务热线:4008250799);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nzj.chinahrt.com/服务热线:4000666099);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址:haacee.org.cn/服务热线:4009931991),四家网络平台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学习。
(二)2020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登录商丘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学习(网址:http://sqzj.ghlearning.com/,在本平台完成年度专业课学习的,学时成绩自动对接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无需再申报学时)。2、参加有条件的单位进行的计入专业课学时的专业培训;3、通过个人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途径获取相应折算学分工作按照专业审验标准执行(见附件1河南省继续教育专业学时审验标准表)。
三、要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责任
(一)抓好管理指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继续教育的管理和指导,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重视证书效用
经人社部门审验加盖印章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申请确认各类人才奖项(国务院特贴、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特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职业教育专家、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执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档次,连续两年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三)完善证书管理
我市将逐渐完善实行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电子版继续教育证书。原纸质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不再使用。
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才教育有关政策规定。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烨
联系电话:0370-3555527
电子邮箱:15657899@qq.com
附件:1.河南省继续教育专业学时审验标准
2.专业学时申报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河南省继续教育学时审验标准
形式或种类 | 说明 | 学时 | |
培训班、研修班 | 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由主办单位认定。 | ||
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 每天 | 6 | |
学历教育、课程进修 | 6个月以上 | 每门课 | 15 |
6个月以下 | 每月 | 10 | |
参加学术、交流会 | 国家部委举办 | 每天 | 6 |
会上报告论文 | 6 | ||
省级学术会议 | 每天 | 5 | |
会上报告论文 | 5 | ||
完成课题、项目 | 国家级主课题 | 第一主持人每年 | 42 |
团队成员每年 | 24 | ||
国家级子课题 | 第一主持人每年 | 30 | |
团队成员每年 | 18 | ||
省级主课题 | 第一主持人每年 | 30 | |
团队成员每年 | 18 | ||
省级子课题 | 第一主持人每年 | 18 | |
团队成员每年 | 10 | ||
市级主课题 | 第一主持人每年 | 18 | |
团队成员每年 | 10 | ||
市级子课题 | 第一主持人每年 | 10 | |
团队成员每年 | 8 | ||
出版著作、发表论文 | 公开发行出版著作、译作 /万字 | 主编 | 9 |
副主编 | 6 | ||
其他著作人 | 3 | ||
国家有关部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并批准的专业刊物 | 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40学时,排名每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 | 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30学时,排名每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ISSN、CN刊物(增刊、副刊除外) | 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20学时,排名每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论文被SCI、SSCI收录 | 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学时 | ||
论文被EI、ISTP、ISSHP收录 | 第一作者42学时,其他作者18学时 | ||
形式或种类 | 说明 | 学时 | |
专利 | 发明专利 | 第一名48学时,排名每后一位减少6学时 | |
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名36学时,排名每后一位减少6学时 | ||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社科奖 | 一等奖以上获奖人 | 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 |
二等奖第一获奖人 | 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 ||
社科奖三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46学时,以此为标准,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国家部委优秀科研成果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社科成果奖和省发展研究奖等省部级奖项 | 一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46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二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42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三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38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省辖市、省业务主管部门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成果奖和社科成果奖等市厅级奖项 | 一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38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二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34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三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30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 |||
专题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批示的,确定为20学时。 | |||
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 合格者每个模块计12学时 | ||
职称外语考试 | A级合格者 | 24 | |
B级合格者 | 18 | ||
C级合格者 | 12 | ||
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 | 高级 | 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 |
中级 | 46学时 | ||
初级 | 36学时 | ||
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挂职锻炼工作满一年,计算完成年度全部公需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 |||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每天5学时 |
附件2
专业学时申报类型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
一、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
个人申报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申报。个人申报需要上传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及单位证明材料,基地统一上报的可以不用提供。
二、参加培训、研修活动
需要上传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及单位证明材料。
三、参加学历、学位教育
需要上传当年度成绩单,进修学习的还需要提供单位派出证明、进修单位考核证明。
四、参加学术会议
需要上传会议通知和单位证明材料,如宣读论文或报告,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需要上传参加国家级、省级课题/项目研究证明材料。
六、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著作需要上传:封面、扉页、目录;论文需要上传:杂志封面、目录、文章。
七、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需要上传专利证书。
八、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社科奖等奖项需要上传获奖证书。
九、通过全国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全国执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需要上传资格证书。
十、专题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批示的需要上传领导批示件。
十一、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挂职锻炼需要上传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十二、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需要上传服务活动通知、组织方出具的参与证明、本单位证明材料。
十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
培训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并报人社部门备案。申报学时需提供培训通知、参与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用人单位组织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
培训项目纳入主管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报人社部门备案。申报学时需提供单位培训通知、参与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十五、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生育或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境外工作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病假需提供单位和医院证明;生育提供单位证明,学时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如需申报66个学时,休半年产假可折算33个学时。
十六、其他类别的继续教育形式
专业学时审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市业务主管部门参照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确认学时,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暂未管理专业学士审验的,由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审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