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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学院教学工作促进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学院教学工作的督导和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学院独立设置教学工作促进办公室(简称教促办),专项负责课堂教学工作的督导、促进任务,特制定<《商丘学院教学促进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开展经常性的听课评课活动,指导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熟悉教学工作。通过听课对教师授课情况、教案、课件及相关教学资料的检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积极开展青年教师业务培训。通过教师培训,严格按照本科教学评估要求,规范试卷命题、评阅与保管,提高教师命题与评阅水平;参与听课、说课、评课等教学活动,和教师共同研究、探讨、交流,以新理念、新方法指导教学,促进教学改革。

三、督促检查学院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教师按要求听课的落实情况,按学期统计汇总后报送相关领导和人事处作为学期个人绩效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四、利用客观的定性与定量指标,通过学生评议、同行评议、作业检查等手段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五、通过参与各种教学活动和召开座谈会,掌握教学与管理方面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领导反馈意见,做好参谋。
六、参加教学管理的有关会议,配合教务处做好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等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七、参加教师论文、专著、课件、教学竞赛等活动的审评、选拔与评比工作。

八、监督各处(室)及教学单位等部门执行学校教学质量标准的情况。

九、配和教务处负责各种考试的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