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24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习实训工作,规范实习管理,确保2019届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必须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并结合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填写商丘学院实习实训教学计划表。实习实训教学计划表要分专业、按实习基地填写,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审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实习时间安排
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13-18周专业实习实训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毕业实习
二、实习实训方式
1.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集中实习的统筹安排,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集中实习率。
3.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管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应认真填写《商丘学院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申请表》,掌握具体的实习地点和单位,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检查。
三、各二级学院在开展实习实训前要进行实习实训动员及纪律安全教育。实习实训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任务,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实习实训结束返校后,参加实习实训考核。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报告需送交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审阅并给出评价意见,经实习单位盖章后交校内实习指导教师。
四、指导教师审阅实习报告后,应结合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对于生产知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各种基本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学生工作作风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并汇总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参照《商丘学院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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