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馬投注
校行发〔2020〕140号关于开展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校级特色专业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05  发布人: 

学校各单位:

  为总结特色专业建设成果,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年限,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校级特色专业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一)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2014、2016年度立项建设的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见附件1)

  (二)校级特色专业

  2017、2018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特色专业(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程序

  (一)各专业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申报书,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重点总结本专业立项建设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详述实际完成情况,包括建设目标、建设措施、主要成效及专业特色等),填写《商丘学院专业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实证材料。

  (二)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需组织专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三)结合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自查情况,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项验收结果

  结项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合格”三个等级:

  对于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专业,取消该专业建设项目;

  对于暂缓通过的专业,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于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上报教务处。整改期半年,期满后提交专业整改报告并提出再次验收申请;期满未提交整改报告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撤项处理。验收不合格的专业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要求

  (一)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自查验收

  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在11月24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二)学校验收

  11月26日前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于12月初进行结项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要求及说明

  1. 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结项验收组,认真组织自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控制项目质量。

  2. 建设期满专业项目必须进行结项验收工作。不按期进行结项或不按任务书规定的时序实施的,专业项目负责人须主动向学校说明原因并提出详实的整改方案。

  3. 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商丘学院专业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2)、《商丘学院专业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实证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xx学院xx项目结项验收材料)。

  2.专业项目结项相关实证材料与其他材料分开装订,实证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专业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上述材料均需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版电子稿一份,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郭慧芳

  联系方式:355550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校级特色专业结项验收名单

  2.商丘学院专业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

  3.商丘学院专业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点击数: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