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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9-12-13  发布人: 

学校各单位:

根据《商丘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行发2019〕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2.学生转专业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在维护教育公平 的同时,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需求。

二、转专业学生的条件

(一)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在学习期间对其它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考虑本人能否完成申请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规定的课程学习,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专业的转专业方案(附件1),包括转入条件、计划接收人数、考核方式等。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上进、品行端正;

2.入学满一学期;

3.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跨录取批次和学历层次的;

3.艺术、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4.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录取时确定为五年一贯制专科的;

5.尚在休学、保留学籍或拟作退学处理的;

6.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月13日8:00-12月20日18:00: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学校树维教务管理系统(登陆地址:10.0.18.91;jwxt.sqxy.edu.cn)。按照各专业转入条件、计划接收人数、考核方式等,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网上申请。

2.考核方式为机试或面试的专业,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在本学期放假前自行安排考核,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至学生本人。

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预备周: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转专业资格初审,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商丘学院2019级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2)上报教务处进行复审。

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预备周:教务处将复审通过的转专业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批转专业学生名单,办理转专业手续。

5.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1周: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接到学校公布同意转出的通知后,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商丘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转专业手续,到新专业进行学习。

四、其他事宜

1.请各二级学院接到本通知后,根据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安排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学院转专业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转专业资格审核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并做到有案可查,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本次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3.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示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4.学生转专业后需按照转入专业缴纳学费,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并按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意见,报学生处确定是否调整宿舍。

5.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学生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和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予以承认;不符合转入学院教学计划要求的,作为选修课程成绩予以承认;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的课程或实践环节,由学生自行申请随下一年级重修。

6.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商丘学院2019-2020学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2.商丘学院2019级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校行发〔2019〕283号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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