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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2009-03-27     作者:      



 

 

 

 

 


教语办〔2009〕187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首届全国

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语委、教育局,各高校,省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21号)精神,在严格遵循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省语委办制定了我省赛区大赛组织实施方案。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2.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河南赛区组织实施方案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语用司函〔2009〕21号

 

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

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强化他们终身学习的能力基础,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做出积极的贡献,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司决定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大赛组织

(一)全国的组织。大赛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主办,北京巨人教育集团承办,中国书法家协会负责专业指导。大赛成立全国组委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任名誉顾问,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柳斌、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顾问朱新均、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等担任顾问;由主办单位、专业指导单位、承办单位等相关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副主任。

组委会内设专业指导委员会和秘书处,负责报名、赛事安排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及组织评比等专业工作;设专门网站(http://www.hanzidasai.org)并在该网站设立各赛区链接网页,提供网上报名,发布和交流大赛信息等服务。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王丽媛、吴丹、刘兵;电话:010-51548348,51548254,15801394203;传真:010-5154834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0号1号楼103室(邮编:100080)。

(二)各赛区的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为一个赛区,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本赛区的部署、组织、协调工作,妥善安排报名、初赛和复赛及组织选送作品、选手参加决赛、颁奖晚会等。具体组织运作方式由各地研究确定。

三、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报名及初赛作品接收截止日期:2009年5月31日

2.复赛截止日期:2009年7月20日(具体比赛时间由各赛区确定)

3.决赛作品寄送截止日期:2009年7月31日(以邮戳为准)

4.特等奖比赛及颁奖晚会时间: 2009年8月下旬

(二)比赛方式

1.按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进行比赛。

(1)共设5个组别

小学一组(1-3年级)

小学二组(4-6年级)

初中组(7-9年级)

高中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高校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

欢迎各赛区组织本地外国留学生参赛,报名、组别设置及初赛方式比照中国学生。

(2)分6种书体类别

参赛作品可以软笔或硬笔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共6种类别。

2. 分报名/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复赛在分赛区完成,决赛、颁奖晚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1)报名

自愿报名,个人报名、集体报名均可,不收取报名费用。

参赛者个人或集体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报名:①通过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hanzidasai.org)在网上报名;②从该网站下载《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表》,填好后寄送至本赛区组织机构指定地点。

报名表可与初赛作品一同递交。

(2)初赛

作品规格:软笔,不超过四尺整张,参赛者自备纸张;硬笔,试卷须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复印有效。

作品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

作品类别:每位选手可兼报不同书体类别作品,每类作品限报1份。

作品呈交:由参赛者个人或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寄送至各赛区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不接收通过网络上传的作品。

(3)复赛

各赛区按照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分别从初赛作品中选拔优胜者参加现场比赛,具体时间、参赛人数由分赛区组织机构确定并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由各赛区统一命题、规定格式、提供纸张、指定地点,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用一种书体形式现场书写。

(4)决赛

各赛区从复赛作品中择优选取作品寄送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作品。选送作品原则另行通知。

各有关赛区组织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国组委会组织的现场比赛,决出大赛特等奖。书写比赛同复赛形式;加试汉字书写知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

(三)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小学一组可使用铅笔。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全国组委会及各赛区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四)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和 “优秀组织单位奖”。

四、加强组织领导

应认识到加强规范汉字书写训练,提高书写水平,是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有利于培养、提高青少年语文素养和个人文化修养,提高全社会的汉字规范化水平,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应将其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应以此次比赛为契机推动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促进汉字书写水平的提高。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发动组织本地大中小学生踊跃参赛,扩大比赛的影响。

请各地尽快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地市及属地高等学校,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推动。并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赛区大赛的组织运作方式,周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大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各赛区应于3月底前确定组织方式,并将本地组织机构名称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通报组委会秘书处。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报名、初赛及复赛的有关信息,组织好有关赛事。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09年3月18日

附件2

 

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河南赛区组织实施方案

 

一、大赛组织工作

大赛由省语委负责本赛区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副省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委员;由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马正跃、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庄、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刘春辉任副主任委员;由省人事厅副厅长高勇、省文化厅副厅长崔为工、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湘平、省广电局副巡视员贾秀峰、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杜国清、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王亚明、省文联副主席王宏应、郑州大学副校长宋毛平、河南大学副校长曹奎、河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孙先科、河南科技大学副校长王文鹏、郑州轻工业学院副院长陈江风任委员。内设大赛评委会和秘书组(工作组)。评委会负责作品评定,秘书组负责赛事具体安排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联系人:魏春明 手机:13513895988 小灵通:0371-68066198

丛  惠 手机:13623829070 小灵通:0371-61939137

 高亚敏 手机:13223015384

联系电话:0371-68267506  68267507 传真:0371-68267507

大赛组委会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省教育厅语委办701房间(邮编:450008)

二、赛事安排

(一)比赛方式(要求)

初赛,由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语委负责组织。2009年4月3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比赛,各校按组别、软笔和硬笔的不同书体,各评选出参赛作品的20%,汇总到所在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语委,然后连同作者的报名表及其作品于2009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准)寄送省大赛组委会。

复赛,由省语委负责组织,时间初步定在2009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赛分“作品初选”和“现场比赛”两个步骤进行。

作品初选:评委会对所寄送作品,按组别、软笔和硬笔的不同书体,各评选出50%其作者参加现场比赛,其它50%的作品作为省级“优秀奖”予以奖励。

现场比赛:以楷书、行书、隶书三种书体中的任意一种,在规定纸张上按指定命题、规定格式书写(竖式或横式)。书写纸张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其它用品自备。软笔规格为四尺三裁,硬笔规格为A4纸。

按复赛总成绩确定省级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5%。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决赛人数按教育部语用司下发的参赛人数参赛(参赛作品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奖项设置

按不同组别、软笔和硬笔的不同书体评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最佳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和“最佳组织单位奖”。

三、注意事项

(一)本方案未涉及的有关比赛规则和事项,一律按教育部语用司的《通知》办。

(二)各学校向所在地语委送交初选作品时,上报一份反映学校组织比赛情况的材料。各地语委将情况归纳汇总,送交参加复赛作品时上报省语委。

(三)所有参加复赛的作品一律不退还。

(四)所有参加复赛的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享有使用权。

(五)所有参赛作品请详细注明参赛者姓名、单位、参赛组别、联系方式。

主题词:教育规范  学生  汉字  书写  竞赛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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