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工作特色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7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大力推进学生工作的特色建设、品牌建设和实效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工作特色创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重点,以打造学生工作特色与品牌为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按照分类指导、分类评估的原则,利用1-2年的时间,通过在各二级学院建设若干个“特色创新项目”和“特色创新孵化项目”,形成一批在校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凸显我校学生工作特色的品牌。

二、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特色创新项目”和“特色创新孵化项目”。特色创新项目应是已在校内外广受好评和赞誉,重在项目内容、工作方式方法上的再创新,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凝练,形成标志性成果;特色创新孵化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优势,有一定的经验总结和推广价值;或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效果可以预见。

三、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应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重点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校风学风建设、党团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学生资助、社会实践教育等方面紧贴学生工作实际,自行拟定项目名称。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建设目标明确。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具体,符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有长期的工作目标及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建设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

(二)项目建设符合现实需要。项目建设符合人才培养要求,满足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需要,反映学生工作的热点、难点和发展趋势;

(三)项目建设具有特色和创新性。创新项目特色鲜明,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能够形成特色、品牌,扩大学校学生工作的影响;

(四)项目建设具有辐射性。项目建设经验便于交流与推广,在校内外具有示范效应,根据项目前瞻性的研究和探究性的实践,可将成功经验在全校各二级学院推广或逐步将项目实施对象扩展到全校学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或立项:

1.没有创新意义和新颖性的项目;

2.纯理论研究的项目;

3.学生参与面不广的项目;

4.文体比赛及娱乐性项目;

5.没有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30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工作特色创新项目的相关要求,做好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申报(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30日):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19年学生工作特色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30日前报送学生处。

(三)评审立项(2019年5月):通过申报单位不超过10分钟PPT汇报、现场答辩,经专家评审,确定商丘学院学生工作特色创新项目,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答辩情况,由评审专家严格筛选,重在挖掘和培育我校学生工作的品牌。对立项的学生工作品牌,学校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限为1-2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立项项目既定方案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五)过程考核:在项目建设期限内,定期接受学校的检查评估。

总结验收:项目完成后,应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及时向学生处提供一份结题总结报告或者其他研究成果,由学生处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申报材进行鉴定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认真梳理总结,客观全面反映项目成果和价值,项目名称精炼、准确,力求做到可借鉴、可推广。

 

附件:商丘学院学生工作特色创新项目申报书

 

2019年3月27日     

   

附件商丘学院特色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商丘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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