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2018〕10号
各公寓楼: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公寓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学生公寓楼内安全隐患,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期中学生公寓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9日
二、检查形式:
(一)5月15日至5月20日各公寓楼自查整改;各公寓楼辅导员老师及生活老师,组织公寓楼内学生干部检查小组对所在公寓楼进行自查,宿舍内是否存在违章电器,管制刀具等,并对违规学生教育引导,情节严重进行相应处理,对自查出现的问题进行内部整改。
(二)5月21日至5月27日学生处组织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公寓楼进行抽查。对违纪行为进行登记,收缴违纪物品;对违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引导;对学生的违纪行为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限期整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各公寓楼消防设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二)学生宿舍内是否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三)学生公寓内使用违规电器、吸烟、喝酒、赌博等违纪情况。
(四)学生个人内务、宿舍卫生情况。
(五)学生夜不归宿、晚归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各公寓楼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公寓楼实际认真落实,深入开展检查工作,不漏掉安全隐患死角,切实做好本次安全检查。对违纪的寝室及个人要做好整改、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公寓安全稳定。
(二)强化落实整改。各公寓楼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强化管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各公寓楼将本次检查情况填写《商丘学院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于5月29日前将《商丘学院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反馈至学生处。
附件:《商丘学院学生公寓安全检查情况反馈表》
学生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