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关于2018届未结清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5       发布人:      

商学〔2018〕11号

 

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资〔2018〕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请各院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一)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1.做好未结清贷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各分院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教资助〔2013〕14号)文件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并由院系经办人在开行助学贷款系统内完成审核,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的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本年毕业的贷款学生(已结清贷款的除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信息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发起申请,导出毕业确认表后核对无误后签字捺印(见附件1)。然后以分院为单位将毕业确认表交资助中心(一式份,学生本人一份,分院留存一份、报送资助中心一份),并由高校经办人在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除贷款已结清)按照上述流程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分院应逐个核实借款毕业生提供的本人家庭电话、移动电话和工作单位电话,并通过借款毕业生档案或其他材料认真核对学生离校后,分院资助工作经办人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等地址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

    2.学生毕业离校前不能提前还款的贷款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手续,学才能正常办理毕业证书,还款计划书及担保书报送资助中心

第一提供本人还款计划书(见附件2);

第二提供毕业后贷款按期归还担保人,担保人需签写担保书(见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可以是贷款学生直系亲属或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或贷款学生固定工作单位的负责人,还款计划及担保书上要提供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号)

第三,学生根据还款计划先预付毕业当年利息到学生本人贷款还款专用支付宝账号中(支付宝账号可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院系助学贷款系统中查看,查看账号及账号密码操作说明见附件4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各分院通知毕业班学生中生源地贷款的学生登录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毕业确认申请,重点提示学生务必将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父母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地址等项修改成最新信息,同时告知学生如需还款,需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内申请提前还款后,至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刷卡还款,或者支付宝还款(与高校操作流程相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资助中心将电子版发给分院资助工作经办人。要求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于6月8日前完成,资助中心在管理系统内统一进行确认审核。

二、按权限修改错误数据信息

    各分院要认真核对高校贷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省资助中心修改;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校资助中心中心,待汇总后交由开总行统一进行修改;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由校资助中心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可自行修改。

三、修改错误信息上报方式和时间

如需要进行贴息截止日期的修改,请各分院第一次于5月18日前上报修改错误信息,第二次于6月12日前上报修改错误信息,待省资助中心和国开行修改完毕后校资助中心通知分院,分院通知学生本人。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2.还款计划书

3.担保书

4.贷款学生查看本人还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及密码操作说明

 

 

                             商丘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5日




商丘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