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商丘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8       发布人:      

商学〔2018〕20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商丘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校两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对我校学生工作系统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要求我校全体在校生能够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详细要求;

(二)二级学院各班级要组织召开文明校园创建主题班会,主题班会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新闻;

(三)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本学院学生教室、教师办公室数量、具体位置等信息于9月21日前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协调后勤部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张贴画的张贴工作;

二、完成时间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背诵、主题班会开展情况要求10月1日前完成,其中主题班会开展情况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教室、办公室数量统计工作要求9月21日之前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把质量关,在本学院内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工作,做到学生、辅导员及学生管理人员人人会背诵,深刻理解内容含义,将学习与生活实际相结合。

(二)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制定工作计划,成立工作领导组,进行指导和督促工作,总结工作得失,积累工作经验,推广优良工作方法。

(三)贯彻落实。各二级学院要做到落实到位、学习到位、成果到位的三到位原则,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成效。

联系人:邓兴华  李现朋

联系方式:0370—3555505

通讯地址:商丘学院新主楼学生处办公室(F座306室)

 

附件1:商丘学院各二级学院教室、办公室统计表

 

 

                                       学生处    

                                  2018年9月18日




商丘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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