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提出的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大思政”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扬先进,以昂扬的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我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考核时间范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二、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
除2022级的学生班集体、成立一年以上的班级
(二)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除2022级新生以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凝聚力,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相关工作要求;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宿舍、教室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85%以上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大于等于80分)及以上;
7.2021-2022学年班级全体成员无违反校规校纪者;
8.2021-2022学年学生第二课堂积分达到15积分人数占班级成员总数超过8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要求认真学习每周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各期政治学习及主题团日活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2021-2022学年内各科目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担任校级、院级和班级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二级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大于等于80分)及以上;
7.第二课堂活动总积分达15分以上;
8.2021-2022学年青年大学习学习25期以上。
(三)“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无任何违纪、不及格现象,且2021-2022学年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数均在70分以上;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6.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大于等于80分)及以上;
7.第二课堂活动总积分达15分以上;
8.2021-2022学年青年大学习学习25期以上。
(四)“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标兵应在之前评选的三好学生中产生;
2.三好学生标兵应具备三好学生各个条件,且学业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数均在80分以上;
3.应在三好学生中特别突出,事迹优秀,能在全校学生中起到榜样作用。
五、评选时间安排
(一)10月12日-10月16日:各二级学院筛查初步评选学生的学习成绩、2021-2022学年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第二课堂活动总积分是否达15分以上、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大于等于80分)及以上且无挂科违纪;
(二)10月17日-10月19日:先进集体、个人进行申报;
(四)10月20日-10月21日:校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五)10月22日-10月23日:评选结果院校两级公示。
六、材料上报
(一)纸质材料
将纸质盖章材料(附件2、3、4、5)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团委办公室E311。
(二)电子版材料
将电子版材料(附件4、5)以学院为单位上报word版本和pdf版本(盖章)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选工作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获评的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奋斗中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三)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信息应真实无误,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评定条件等问题者,将取消评定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申报人员青年大学习的学习情况及第一课堂、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检查工作,团委复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支部、组织本次所有集体、个人申报资格,对班级及个人给予全校通报。
监督举报电话:0370-3555508
附件:1.材料整理明细
2.商丘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3.商丘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商丘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汇总表
5.商丘学院2021-2022学年賽馬投注X 评优评先拟推选结果公示
共青团商丘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校团发【2022】57号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班集.docx